为依法依规展开、平稳有序推动电子烟相关出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答应证处理工作,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施行法令》及《烟草专卖答应证处理办法》《电子烟处理办法》等法令和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国家烟草专卖局研讨拟定了《电子烟相关出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答应证处理细则》(以下简称《处理细则》)。
《处理细则》包含总则、施行机关、请求、处理、运用、监督、政务标准、附则等八章六十八条。
主要内容为:一是清晰了电子烟相关出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专卖答应证的受理、检查、批阅和处理机关;二是清晰了相关答应请求类型和答应规模;三是规则了相关答应证的答应条件以及不予发放答应证的景象、从头申领和改变事项;四是清晰了相关答应证的请求方法、请求材料、批阅时限、处理流程;五是规则了相关答应证的运用、监督处理要求;六是清晰了政务标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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