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妥善解决全市项目征地规模内触及饲养户有关设备及物资补偿问题,保证项目建造顺畅推动,结合我市实在的状况,拟定补偿规范如下:
(十一)后备母猪:补偿价格为2000元/头,能繁母猪:补偿价格为3500元/头。
(十六)固液分离机:螺旋揉捏式、斜筛式的补偿价格别离为8000元/台、15000元/台。
(十七)主动喂料体系:半主动喂料体系、全主动喂料体系的补偿价格别离为30000元/台、70000元/台。
(二十)监控体系补偿价格为2000元/套(以一套监控体系配4个摄像头为基数,每多一个摄像头添加150元)。
补偿物必须按脚踏实地进行清点挂号,坚决冲击招摇撞骗行为。为根绝招摇撞骗现象,特设定如下上限规范,对在上限规模内的,以实践清点数据为准,超出上限的,按上限进行补偿。对逾越上限规范的物资(设备、设备)一概不予认定。
(二)渔业补偿上限:渔业设备(设备)补偿上限以10亩水面为基准(每添加10亩相关设备加倍配套,如此类推),别离配套:
以上履行规范仅供在项目征地工作中履行(凡未列入上述补偿规模的其他项目不再给予补偿),自发文之日起有用时刻为五年,履行期间上级如有其他规则的从其规则。